此事件是否算工伤?若是工伤,公司应该怎么赔偿
更新时间:2011-11-09 19:54:48
问题描述:
2011年11月07日18:10左右,员工下班后去吃饭,因有2套设备发货需由该员工过磅,就和师傅说:下班了先去吃饭,吃完饭再回来过磅。吃完饭18:30左右到了工作的地方。当时,师傅还没有下班,员工就对师傅说:师傅你先走吧,我过完磅就走。然后自己就去小南屋过磅了(没开灯)。南屋的灯是开着的(师傅特给其留的灯)。员工的对象便在管道库门口的隔断办公桌(里面的办公桌),打开灯坐着等他。
员工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关掉电脑,熄了灯,到小阁楼。小阁楼有很多东西,就拿手机照着过去(手机不亮也凑合着过去),往外走到了一个拐角处就开始往外跑,宽过道跑得太急,太快,没注意附近的物品,碰到了隔断南面的木托盘上。因用力过大,左手扶住了隔断,右胳膊撞到了玻璃隔断处,冲击力大,把玻璃撞碎,自己的胳膊受伤了,还将玻璃碰到了送、对象的脸上,一看流血了,就害怕了,两人赶紧去了医疗所直接去了医院。
三、2011年11月07日21:00左右的伤势情况
该员工右胳膊已动完手术包扎好,打了止血止痛,伤者在床上躺着暂时还不能动,等到三天后才能动弹,其他地方没有伤着的。主治医师不在,护士不知详细病情,至少住院一个星期,一名同事在旁看护,照顾其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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