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登记表能作为劳动合同吗?
更新时间:2011-11-09 17:03:34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公司任职两年,没有签定过劳动合同,只在进公司的时候填写了一份员工登记表,最近我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申请11个月的双倍工资的仲裁申请.昨日开庭时,被申请人将我的员工登记表背面复印了一份聘请协议及制度(背面没有我的签名只盖了个公章),说这就是劳动合同并请求仲裁否定我的申请,仲裁居然还接受这种说法,说这虽然不规范但也算是合同.我想问问这种说法合理合法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