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于09年跟那个房东租了四套房子,押金2600元。是否应当按价赔尝?凡请律师解答。
更新时间:2011-11-04 23:37:49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于09年跟那个房东租了四套房子,押金2600元。后来有增租或退租,但自从09年签了合同之后,再没续签。上月我们跟房东商量全部退房,有三套两室一厅及三套单间房。我公司于11月2日全部搬出。3号房东过来看房,房内有些灯、水龙头、窗户、门锁,墙面有损坏。现房东要求我们按市价全部赔尝。里面的窗户及墙面租下来时就有损坏,而门锁住了那么多年现损坏的,我公司是否应当按价赔尝?凡请律师解答。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