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动关系和保险
更新时间:2011-11-01 12:03:17
问题描述:
一个亲人目前55岁与一个医院存在15年以上的劳动关系,期间有书面签订过1年或2年的合同,一直签到现在,目前面临合同到期,该单位害怕承担该农民工退休后的一些东西要求不再续签合同,但是直到2010年新劳动法出现时候才为其缴纳了相关保险,比如养老保险,请问该农民工有权利要求该用人单位为他补交2010年以前的社会保险单位该缴纳的部分吗?或者还有更多的赔偿和要求,因为临近退休年龄的他到其他单位就职的可能性很小,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續簽合同到退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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