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合同咨询
更新时间:2011-10-30 14:08:0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司与A公司签订厂房出租五年合同,写明除五年到期自动解除合同外,提前退租必须征得双方签字同意,否则赔六个月违约金。 现在对方租了三年半之后,强制说要退租,不但不赔付六个月违约金,更要收回原来押在我公司的三个月押金。双方之前约定电梯所有维修保养费用一切由对方负责,现在对方没有赔偿因电梯故障导致的维修(在其搬迁前电梯维保公司已通知对方修理费为7000余并已抄送我公司一份)另外楼层地坪门窗严重损坏等对方均没有修理。
请问对方六个月之前已提出要提前退租,但我司回函明确说不同意其提前退租,对方现在提出要退还三个月押金,在这种情况下,我司要求按原有合同规定收取对方六个月违约金,并将损坏物资全部修复好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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