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分割咨询
更新时间:2011-10-23 22:09:25
问题描述:
2009年12月登记结婚,2010年1月底签订购房合同,上面只写了男方一人名字、2011年2月中旬在房产局登记备案,3月初付首付,夫妻共同办理银行按揭。房屋是期房,未交工,未办房产证!
1、首付中男方父亲支付一部分,找人借款一部分,我们出一部分,根据新婚姻法,是否属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2、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男方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状,陈述该房屋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证明房屋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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