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知情,且未在门面转让合同上签字。事后由乙方找丙方单独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寻求法律解决?
更新时间:2011-10-19 18:04:14
问题描述:
合同纠纷
一、 甲方转让门面和乙方接收门面时丙方(房东)并不知情,且未在门面转让合同上签字。事后由乙方找丙方单独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 甲方欺骗乙方商铺一个月有一万余元营业额收入,但经乙方经营后,实际月营业额收入只有五千余元,除去员工工资、房租、水电物管等相关费用。根本不赚钱,淡季还会亏损。与甲方说的相差甚远。
三、 甲方在转让商铺前紧催乙方签订合同,并欺骗说商铺到2011年5月份至少转让人民币15万元。但到现在为止最高出价的只有6万元人民币。
四、 甲方一合伙人在转让商铺前说2011年夏天要是不能转出去,他和乙方合伙出资经营商铺。但到现在为止他没有履行若言。
五、 甲方转让商铺前欺骗乙方说商铺装修、设备等商铺用具价值12.8万元人民币,经乙方后来调查,商铺装修、设备等商铺用具价值6~7万人民币。与甲方所说有严重偏差。且甲方拒绝向乙方提供各种装修、设备等商铺用具的购买票据。
六、 甲方欺骗乙方说在绵阳开卫浴门市,要花费40多万元,因此缺钱,甲方才念及朋友之情,接受此商铺。但现在绵阳卫浴门市并没开,只是个借口。
综上各种原因:乙方无法再2011年10月30日支付剩余的转让款7.5万元人民币(已付款5.5万),甲方因此按照合同要收回商铺,因甲方存在欺骗行为,乙方又不肯交出商铺经营权。(现商铺法律上已归乙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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