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一项工程合同上签字,首先在合同上已有县长的签字,请问上述情况法律途径该怎么解决
更新时间:2009-12-17 20:43:22
问题描述:
双方在一项工程合同上签字,首先在合同上已有县长的签字,证明工程已经获得,但是签字后县长证实本人并没有签过此类文件,按照合同的要求,我方已支付20万的金额,现在已无下文,另外一方避而不见,没有固定的居所,此情况已经跟当地警方说明,但案情没有一点进展,并说明如果追加款项要交纳一定数额给警方,请问上述情况法律途径该怎么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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