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合作开发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
更新时间:2011-10-17 10:52:53
问题描述:
甲小区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完成竣工文付使用。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经主管部门已全签发后,将小区乘下一块地(是开发商超容和增大密度,缩小道宽,不建绿地挪置的)与相邻的乙开发商签订名为合作开发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间四年了,没有办理项目许可,土地变更等有关手续。现在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开始建设。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对第三方(小区业主)有约束力吗现在可以补办有关手续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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