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反驳提交何种证据
更新时间:2011-10-16 19:58:47
问题描述:
电工李某,隶属乡电管所员工,未签定劳动合同,某日因修村里变压器不甚摔倒后不能走路,后到医院检查确诊为颈椎病,住院期间李某将欠电管理所3万多元电费上交1万多,因家境贫困,且电管理所拖欠6个月工资,电管所对李某住院一事不予理采,医院通知必须做手术时,不得已李某将后来收缴上来的电费先做医疗费用交于医院,并向电管理所打了欠条,后电管所将李某告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以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并给李某办理取保侯审。
请问这种情况,李某是否属于职务侵占,
李某又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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