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交通事故父母的儿子的诉讼请求
更新时间:2011-10-14 06:28:37
问题描述:
我父母姨妈乘坐老年骑游队的摩托从唐昌镇在回成都的路上经郫县两路口被一辆黑色的桑塔纳2000的汽车急速转弯的时候挂翻在地,我父母多处受伤被120送到了郫县中医医院,我姨妈轻伤自己就地医疗,桑塔纳当时没有停车,加速驶离了现场。后经过走访附近居民和当时的记忆,在交警队查到了这辆桑塔纳的牌照川AK9701,找到了车主,后经交警勘察,驾驶员承认了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当时司机的态度也很积极配合我们家属治疗,但是在办出院手续的时候对方的态度很恶劣。因为当时在没有找到他的时候,医疗费用一直是我们垫付,现在出院了经过郫县交警大队警官协商,按照规定应该是先由肇事方偿还受伤家属的前期医疗费用,交通费,营养费及其护理费以及后续费用等。但是肇事方的意思是他先找保险公司的人来定损了以后再来赔偿,因为在出事故的第3天他就交了3900多元钱把肇事车辆取起走了,就只有驾驶证在交警那里。他说了;经后大不了不开车了,不要驾驶证了。我就想请问一下各位法官,如果他真的不要驾照了,拖着一直不解决,那我们怎样起诉。需要提供和准备什么资料 谢谢。还有就是难道真的交通事故还没有解决,肇事车了就可以花钱提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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