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诉讼
更新时间:2009-06-10 18:04:35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我父亲在农村的路上走路时,被一个无牌照的报废三轮车撞伤,车主和司机是同一人,他的驾驶证是1995年办的,从没去交通部门年检过,应该是过期的。车也没有上保险。但因当时没有报案能力,事后才报的案,交通部门认定司机付全责,但对司机和肇事车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我父亲现已出院,花费20000元。伤残鉴定是9级。
我想咨询:1。现在司机转移了肇事车,说是卖了,司机本人也联系不上。他有恶意转移财产的嫌疑,找交通部门去扣下他的车是否合理。
2。司机即车主是给他姐夫办事出的事故,他姐夫的父亲去世,他帮助买办丧事用的东西,他姐夫属于被帮工者应该付有连带责任吧?最高法院关于人身赔偿的司法解释说: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需要找证人证言,但如果只是他和他姐夫之间的谈话。别人没有听到他姐夫是否拒绝他的帮工的,怎么办?询问司机和他姐夫当时的对话应该是法庭调查的一部分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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