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因病被辞退
更新时间:2011-10-10 12:58:18
问题描述:
我和X有限公司2010年4月3号签订劳动合同,所签合同只有一份公司保留着.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约定2300元,转正后2500元。为公司二期工程作准备,公司派我们一行25人去广东东莞玖龙(控股)有限公司学习,期间5月11号,我患病经医生诊断为急性脑梗塞,三个月医疗期满后,公司再我不能言语,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于2010年9月1号寄给我的家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时我还在外地住院,直到10月9号才出院。有出院证明。因病未治彻底后于2011年7月8号到8月23号再次住院,有住院证明。现仍然左侧偏瘫,言语不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打官司,企业是否可以在试用期因患病解除劳动关系,需不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