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要求离职怎么办,是否有补偿
更新时间:2011-09-26 15:11:2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一家工厂上班,签的合同是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可是就在快过试用期的前几天,主管要求我离职,理由是我粗心,工作不积极不符合公司要求。我觉得理由比较牵强,因为我在公司并没有犯什么大错误,该做的事也都做了,不过我承认确实有一点粗心,积极性一般。但是之前我是在公司一个项目部工作,后来因为主管看我不爽,要求把我调到另一项目部做同类工作,但是那里加班少工资较低,于是去之前和主管谈了一下工资,主管刚开始答应的是:我先去,试用期过后加30%(有同事在场)。可过了一会儿他又变了说是25%,后来找他理论了起了争执,最后结果是申请30%批下来多少是多少。可能就是因为这件事他后来看我不顺眼,去了两周后他便要求我离职,理由是我粗心,工作不积极不符合公司要求,但是我调去另一项目部在那里也没犯任何错误。这样的理由合理吗?他说如果我想让你走随便找着理由都可以,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还是被开除,可以得到补偿吗,如何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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