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财产是否能重新分割
更新时间:2011-09-27 16:52:45
问题描述:
我与前夫是07年10月7日协议离的婚,当时协议离婚时因考虑他在外面创业也是为孩子,所以没分割财产,女儿归我儿子归他,因考虑孩子学习情况儿子暂由我我看护,只是一个月付我六千元至到其中一方结婚,房子归我。前两年每个月还会按时寄给我,可到后来一直就断断续续的,有时实在没办法向他要,他却很不耐烦说没欠我什么,房子也一直拖着不过户,对两个孩子还像以前一样不闻不问,离婚近四年至今已欠我十多万生活费。现在我等于什么都没还拖着两个孩子,孩子的费用越来越多了,这次打电话来我又向他提了,他却说我拿两个小孩来诈他的钱,说我有本事就自己养,他说一没借我的二没抢我的凭啥欠我钱?他说他自己还欠别人的,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还有,当时离婚的时候,他和人合伙在南康市工业区建了厂房,租给人家一年是四十几万的租金,这是前段时间才知道的,在广东也有公司,还有几十万的车,请问我现在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吗?如果他早有准备搞些假债务,我又怎么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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