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资格审核未通过
更新时间:2011-09-23 14:48:59
问题描述:
您好:日前通过某中介与业主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审核购房人资格后结果是社保间断一个月不满足购房条件,因为事先并不知道因为换工作原单位有一个月社保漏缴,并且中介也没有提醒我们先审核购房资格,现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请问:这种情况下买方属于违约吗?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为总房款的20%,这样的违约责任成立吗?中介是否有事先审核买方购房资格的义务?如果卖方追诉买方违约责任而打官司,买方会胜诉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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