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的年假问题。
更新时间:2011-09-13 16:06:27
问题描述:
我在现有单位是2009年10月9日入职的,
本月提出辞职申请,经协商到2011年11月18日辞职生效。
本人工作年限是3年,应该享有5天年休假。昨天,我与现单位的人事沟通我未休的年假问题。人事答复:“因为你是本年11月18日辞职,今年未满1年,所以只能给我休4天”。
请问,这个是否合法?
我在网上查过资料,我应该是可以休5天的吧?
我如何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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