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带薪年休假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8-05 15:46:55
问题描述:
本人是一名港资公司的职员,于2009/7/21进司,合同期到2010/8/21终止,应有事提前三天辞职,本来想在辞职前把年假休了,可是公司人事部却说不能休年假,因为我不能做到2010/12所以就没有年假可以休。想咨询一下,劳动法规定只要在单位工作连续满一年就可以享有相应的年假5天,为什么我已满一年了,公司却说我没有权利休年假?如果要休年假我是要休几天,如果我没有休年假,公司是否应在我离职的时候给我300%的年假日工资赔偿?盼回复!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