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做法是否违法?
更新时间:2011-09-13 15:02:39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包头一所高校今年的毕业生,毕业前夕和A公司签了就业协议,之后辞职了,A公司开具了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也还给了我就业协议,现在拿到了报到证,上面是A公司和当地人才市场,我拿着这些回学校想重新领一份就业协议,网上说这些就可以了,可是就业处的老师说要交1000块钱的违约金,我要收据,老师很明确的说没有收据,这种做法明明就是不合理的嘛,如果合法怎么会没有收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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