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1-09-12 20:40:31
问题描述:
我以离婚半年多了,法院判决书是这样说的法院说男方是到我家落户的就要我补助男方8000元,婚生女儿个一个抚养费自负担。可是离婚后我老公他没有打算来带走女儿,我们就照原来那样生活,我自己带着两个女儿在我们家生活,因这样对我来说是件好事,我在离婚之前就要求两个女儿由我来养,可是法院却判成一人一个。我要求两个女儿由我来养是有原因的,因为我生了两个女儿我老公就角得他很没有面子,在离婚前2008年我父亲被人打后,本来他是在外面打工的就被我叫回家来帮忙,回来后他在我家里跟我妹妹发生冲突后多次离家出走,到后来一走就不回家一年以上,后来我就向法院起诉离婚,头一次没有离成,在后来半年后我再次起诉后就在2010年12月10号法院判决我们离婚。就在2010年快过年时他来找过我,说是要把女儿带走我没有同意,当时我就跟他商量因为两个女儿从小都是跟着我的,她们现在谁都离不开我,为了不要伤害她们两我提议两个都放我这里,他要不要给抚养费由他自己,他如果有回来想看女儿什么时候都可以来看,除非是两个女儿没有在家去读书了他有可能看不到,但是其它时间他有空也可以来看的啊!在我们当地派出所的副所长的劝说下他放弃了抱走小孩。之后半年过去了他却在我不知不觉中去法院的执行局叫执行局的人用强制执行的手段来把女儿带走也拿走了那8000元。现在把女儿带走后就不让我见女儿他把女幼儿给藏起来不让我知道在那里,打他电话也不接,我现在该怎么办啊?他自己一个人要打工带不了女儿听说他现在把女儿寄在他弟弟那里,他弟弟自己有一个女儿,他们两公婆也是要去打工的就由他母亲一个70岁的老人来带两个小孩,再说我女儿从小到大跟我最紧了谁都不要的,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我女儿现在怎样我都不知道啊!我在这请求律师给我指明方向现在我该怎么办啊?我可怜的女儿我要怎样才能让她重归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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