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更新时间:2005-01-09 05:21:01
问题描述:
我已经离婚4年了,离婚时法院判决书上写明财产已私下协议分清,但实际上所有财产和孩子都已经归女方所有,我当时是自愿的,毕竟一个女人带个孩子不容易,可她在3个月后却突然找到我说,因为身体不好,带不了孩子,要重新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我当时也没怎么考虑,马上就答应了,她将原我们俩共有的住房一半退给了我,另一半顶了抚养费,就这样孩子就由我带着一直到现在,前不久,我因经济状况出现严重赤字,便决定背水一战,我从单位买断了,结果我失败了,我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我已经一无所有了,请问,我这种情况,为了让孩子能过得好一点,不跟这我受罪,(毕竟孩子是无辜的),能不能向法院要求再次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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