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律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8-29 12:21:59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动画公司的正式员工,包试用期满一年半,请问公司工资计算,在合同上“一方每月工资2300,或按完成计件工作量计发工资”我除了试用期三个月是发了2300的底薪,过了试用期后都是按计件工资发的,而且,病假事假迟到还要按照2300平均下来的工资量扣除工资,这样是允许的吗?工作满一年,公司解雇是否要赔偿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公司以工资不够扣社保为由不交当月社保,这样合法吗?旷工情况,公司一天按两天扣,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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