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税费纠纷
更新时间:2011-08-23 07:54:45
问题描述:
我是万州分水人,在2009年12月在分水买了一套房,当初的合同名为((联合建房协议)),实际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在第九条写到: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双方按规定缴纳税费,但是实际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卖方))以要办房产证就要缴纳所有税费为由,才给以配合,我当初在万般无助的情况下,只得将甲方的税费一起给缴纳了,现在我的房产证拿到手了,我目前将该情况的事实与经过向万州区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法院裁定甲方返还应该属与甲方所缴纳的税费,请问我在该案例开庭审理时,赢的希望有多大?我请求正义之士能为我们农民工伸出援助之手,我在此祝愿好人一身平安,和万分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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