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咨询律师
更新时间:2011-08-23 11:03:11
问题描述:
2004年我按揭了一套房子在天山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的。
首付将近6万,贷款5.5万。当时我和罗X是男女朋友关系,首付中我父母帮我付了3.5万,男友付了2.5万。
后期一直是我付的按揭款到2007年底,男友和我提出分手。想想从2000年和他在一起7年了,他妈妈也住在这里,所以伤心加生气之下我便搬出去了。
到2010年10月我把余款2.5万一次付清了,暖气费也是我交的。
现在他一直住在这间房里不搬走,我和他协商多次并且答应给他付5万元。
让他搬走,结果他无赖的不走了。
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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