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汽车于一个骑自行车的相碰,人没有受伤,如果以后这两个地方有什么毛病让我承担费用,合同是手写的,这个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1-08-21 18:15:18
问题描述:
我驾驶汽车于一个骑自行车的相碰,自行车受损,人没有受伤,没有报案,可自行车主和我要了身份证,说回家睡一觉看看,只要没事第二天就把身份证给我,我第二天花了一千元的东西去,他却让我签一份合同,上面说颈部和腰部有些不适,如果以后这两个地方有什么毛病让我承担费用,我当时签了名字,合同是手写的,有些地方还改过,我想问一下,这个合同有效吗,如果有效的话,那他一辈子这两个地方有病,都得找我吗?请指教,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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