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个房产纠纷
更新时间:2011-08-21 19:55:24
问题描述:
甲方(本人)把厂里的一套住房卖给了乙方。并签订了合同,因为当时厂里没有给土地证,所以只是卖给他住房证,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而且合同里并没有说明拆迁费归属哪一方。只是说不论拆迁费是多少双方都不得反悔。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甲方一定要给乙方拆迁费他吗?住房证上写的是21。5平米,厂里补偿面积36平米。如果甲方一定要给乙方拆迁费,给多少?以什么单价为基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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