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那一份利益
更新时间:2011-08-21 07:31:37
问题描述:
新的婚姻法出来,让我忧愁了许多。我和老公目前的房产是我们2007年在恋爱期间买的,当时我在外地上班,所以老公就以他一个人的名义买了,因为我们都是大学毕业,首付是我们双方凑得,我当时筹了3万,另外7-8万是他家人向亲戚借的,我凑得款一点证据也没有留下,就这样给他了。2009年1月13日我们结婚了,同时在这之后的几天,房产证也下来了,房产证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我的工作待遇比较高,老公工资很低,只有2000多一点一个月,所以当时的房子装修款14万全是我出的。婚后的生活模式基本就是这样:他每月还房贷,我养家,生活费基本上是我出,2010年我还了一笔提前还贷款4万,同时买了一辆车,全部是我是自己出的钱,目前我自己还有部分存款,想利用这部分钱买一套房子,专门作为自己的。
情况就是上述描述,目前我想咨询的几个问题如下:
1、 如果我和我老公离婚,目前的房产我还有部分吗?如果有,我能有多少呢?
2、 婚后全额出资买的车是不是也算共同财产?
3、 如果我打算全额买的房子是不是也算共同财产?
我们目前还没有到离婚的地步,但是我总要为自己做一份打算啊,如果万一我被受伤害了,我应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那一份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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