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解除合同吗?
更新时间:2011-08-09 16:44:33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2009年2月受聘于一乡镇卫生院从事外科,于2010年4月医院派我到县级医院进修麻醉专业一年,并签定合同:进修结束后必需返回医院工作五年方可调离(进修期间每天10元生活补助,基本工资300/月,报住宿费1200,一个往返路费50),否则赔偿医院损失10000元及上述所有费用,进修费3500元(实际上县医院没收进修费,合同约定按3500计),当时因经济困难,进修7个月便返回医院上班已满9月,但工资太差,且从09年到现在从未买养老保险(之前扣过一年效益的0.15说买保险,但没履行)我现在想调离,应该怎么维权?我会按合同赔偿院方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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