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解约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1-08-09 11:12:10
问题描述:
今天签了一年的试用期合同。合同的一个“双方其他约定事项”(手写)中补充条款之一是“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赔偿甲方违约金壹万元”。另有一条为“乙方得到甲方出资培训,毕业后五年内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为其支付的所有费用”。请问此条款是否合法。若因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公务员需要于试用期内解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以上补充条款是甲方单方面要求的,未和乙方协商,仅在乙方签约后进行单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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