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笔记本电脑三包咨询
更新时间:2011-08-05 17:00:07
问题描述:
我的笔记本电脑因为死机原因(三包有效期内)送到维修站维修
电脑在维修站的最初半个月,维修员不承认发生了死机现象,快一个月的时候,又承认死机概率小,不好确定死机原因,到第40天的时候才通知我过2天去取机,但是更换的配件是良品,不是新品,现在距离我送修已经48天了,我可以按照三包法规里因为修理者自身的原因导致修理超过30天这个条款要求换新机吗?
麻烦您对我的问题进行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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