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合作合同
更新时间:2011-07-27 23:15:16
问题描述:
本人因在考察米兰空间艺术坊项目时,在犹豫中与其公司签订了一份加盟合作合同,合同中要求在签订合同同时交纳50%加盟费(即24000元),参加技术学习时再交纳另外50%费用,另外交纳2200元年度合作管理费。因当时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当场交纳50%费用,签订了一个延期交纳的说明。但回到天津后家人极力阻止这项投资,因此该费无法交纳。
现米兰空间艺术坊,以单方违约为由,提出赔偿5万元(此点在合同中未仔细看清楚),且该公司态度坚决,无意友好解决。请问这种赔偿要求合理吗?我是否在未经营其产品并未给其品牌造成任何破坏的情况下,必须进行赔偿?
如果该公司进行诉讼,我会败诉吗?
请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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