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遗属问题
更新时间:2011-07-24 11:58:15
问题描述:
家父20年前病逝(当年45岁),当时是我市国企职工,过世前是工伤身份,单位一直负担医药费,护理费等,我母亲是农村户口,在父亲过世后,变了户被安排在我父亲原单位参加了工作,在50岁时工作刚满七年,也是因为违反了当时单位规定,被单位除名了,随后被安排退了保险,从劳动局拿回3000多元钱。之后的这20年里,我母亲一直只是每年能在那个单位按比例的报销一户取暖费,我是独生子,母亲现已患病多年,生活已经不能自理,到了老年痴呆晚期,可以说所剩时日不多了,我想请问律师像我们家这种情况在关于遗属补助问题上是不是还是应该再去找我父母原单位协商解决一下,因为当年是我母亲犯错在先,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去找,再后来就成了她的遗愿了,她的遗属补助应不应该有?我想现在去找找,又不知道依据什么,请律师指点,再有,后续的母亲过世后还应该享有什么权利:母亲名下还剩一户两室楼房,我将来继承或者转让该着手做那些准备?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