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起诉路政,有几成胜算,他们付多少责任,回郑州后可以起诉吗
更新时间:2011-07-15 13:44:15
问题描述:
2011年7月10日16点45分,我驾驶轿车行驶至二广高速公路663KM+930M处,发现前方行车道有遗留物,就紧急刹车避让。撞上道路中间的隔离带,然后反弹右侧的隔离带,车才停住。交警的认定结果与上述所述相同。下车后才发现,遗留物为一条大车的爆胎,2米左右,十多公分宽,就位于行车道中央。
案情陈述:
1、 我们车速不快(在道路监控中可以查到),时速100公里左右,没有超速。
2、 交警认定事故原因为“躲避路面遗留物时撞至中央隔离带,造成车辆、路面损坏”,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明确无误。
3、 如此之大的路面遗留物,路政部门没有的及时清理,是对人民财产严重的不负 责任
4、我们按照路政部门的要求与7月12日分别缴纳了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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