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法院起诉,我的胜算有多少?
更新时间:2005-03-11 11:24:19
问题描述:
2004年我在一学校上班时,利用关系以我的名字签合同帮人承包了一食堂,之后他说要转出去,我又找人帮他转出去了,但此时合同上还是我的名字,转包后他答应给我3000元钱,当时转让价三年72000元钱,当时他就把钱拿走了,给了我3000,后来学校不同意转让,那个人不做了,要我们退钱,可是钱他拿走了,而且我找他要钱时人也跑了,我没钱,只好从学校退钱,合同是我的名字,那个人就找我,我从学校给他退出来了些钱,还差6200元,拿钱的人跑了也只有我先垫付了,近日,我找到拿钱跑了的那人,他不但不给钱,还找人打了我和我的一位朋友,现已在派出所立案,现在我手里面没有6200元的欠条,但是在一次电话谈话中,我录下了一段对话,他承认他拿走了72000元钱,也承认是为了利益我帮他承包的,并且交费的收据也是他拖人拿给我的(只有收据学校才退给我钱),欠下的钱他现在没有,等有了再说,还说此时不关他的事,欠下的钱他不管了,让我自己掏。还说要告我诬告他打人。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