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公司扣发工资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7-12 17:49:59
问题描述:
我是的工资构成是底薪加提成。我们没有招聘和培训费用,在将跟我有关的客户相关工作全部处理完后,我于今年4月27提出的辞职,公司几天后通知我去办离职手续,之后我没有再去上班,办理离职手续时部门主管和我进行了工作交接,她口头说,这个离职申请她拿去给部门各领导签字,我就不用再管了。(我办理离职的程序和之前辞职的同事是一样的,同事也是在辞职第二天就没再上班,而离职后第二个月正常领到全部底薪和提成)。期间公司一直没有人联系我。过了1个多月后,我去询问工资问题,部门领导回复我说,因为公司一个领导没有批准我的离职,所以这一个多月算是我旷工,公司做开除处理,发基本工资,但要扣留50%的提成,原因是我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违反了公司离职程序。针对这个情况,我有几个问题:1、即使是我没有提前30天提出申请,公司有没有权利扣留我50%的提成?如果,即使公司有权扣合同违约金,有没有一个扣的标准,是扣底薪还是扣提成?扣的百分比大概多少?2、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60天,是从我提出离职之日算起还是从他们最后给出处理决定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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