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女方谎称做生意,向男方借钱,又宣布终止恋爱,钱是男方自愿给的不予退还。这样是否构成婚姻诈骗。
更新时间:2011-06-25 21:47:14
问题描述:
两个人经婚介认识,女方称自己做生意向男方借钱,后来继称发货没钱、货款拖欠、法院诉讼等原因向男方要钱。男方出于对婚姻的期许,把自己全部积蓄甚至又向亲友借了几万,把钱支援女方,然而正当男方急切期待女方法院执行货款回来与自己完婚的时候,女方突然宣布终止恋爱,钱是男方自愿给她的,不予退还。后来男方到法院查询,女方根本没有立案,所说的案子根本没有。请问女方是否构成婚姻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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