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承担多大责任?
更新时间:2011-06-19 17:19:49
问题描述:
2011年6月15日上午邓经理、汤经理、刘主管去衡阳喝喜酒,刘主管把公司车钥匙交给我,我接了车钥匙,事先公司没有明确制度不允许除司机以外的员工,不能开公司的车去办公事,于是上午11点20分左右我开车和设计代表杨工准备去工地做A13栋验槽预检,车开到昭阳大道东边掉头,在行使过程中发现前方有占两个车道立起的砖头,我担心怕压上砖头,于是方向盘往左打,又发现左后方同向行驶的一辆大货车,怕发生相撞就又往右打方向盘,由于打方向盘用力过猛,不慎导致车头撞上路边停靠的柴油发电机及压路机,致使车头损坏较严重,路边的柴油机和压路机也被损坏,我和杨工都受了轻伤。可公司要我承担所有损失,我觉得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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