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丢了一万多块钱,说什么上个月也丢了一万多,就拿什么拘留,是否侵害了我的名誉权,是否就证明了我是清白的。
更新时间:2011-06-16 16:44:46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农药店的销售员,昨天中午我们老板要出门拿衣服,说让我中午在店对付一口,中午就别回家了,我就出去买袋泡面和根肠,就在店呆着,我当时出去店里没人,商店就在我们店的旁边,也就是两三分钟就回来了,所以就没锁门。因为每次都是这样,下午我们老板回来了,他是先进那屋的,也就是他放钱的地方。等了一会我们老板让我叠叠衣服,我就去了他那屋。我一进那屋,他就翻他那个放钱的包。问我下午这屋来人了没有,我说没有啊。她说那怎么少了一万多还有我的钱包啊,我说你好好找找,放哪了呢,她说不可能,中午我走的时候特意瞅了一眼,还在呢。当时他也找了,我翻他的床头,他就直接翻他的床尾,钱包在床尾找着了。但是丢了一万多块钱,我们老板让我帮他好好找找,我也翻他的包了,但是这个包是我最后翻的。就报案了,警察来调查,把我叫到了派出所,问我,逼我承认,还把我的手机没收了,调查我的通话记录。说什么上个月也丢了一万多,老板没吱声,就拿什么拘留,判刑吓唬我,让我承认,我没有承认。我就是想知道警察这样做是否侵害了我的名誉权,还有指纹能掉出来谁先拿的谁后拿的这包么,如果我后拿的这包是否就证明了我是清白的。还有一个是我们老板今天找我,问我昨天上午是否有人来,他不是已经承认是他走的时候还看见这包里有钱,为什么还问上午是否来人了,是否有陷害我的可疑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