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签合同,辞职不给发工资
更新时间:2011-06-14 21:07:59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大学生、从武汉大学毕业后于2010年3月到广州工作。到朋友介绍一家公司从事平面设计工作,面试时跟老板谈好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后转为正式员工然后签订劳务合同、年底双薪、购买相关保险、社保等。但是试用期过后我向老板提出签订合同、购买保险相关事宜,老板推脱说公司没有经历过这些,她要慢慢了解后才能给答复。2011年5月30日、我提出辞职(因为工作已经一年当初老板承诺的双薪、涨工资、节假日、保险、社保、合同一项都没有实现。而且公司因为一个同事(她侄子)的问题在一个项目中出了大的纰漏,而她把所有的责任、矛头都指向了我。),辞职当天老板答应于15日发工资(公司是每月15日发上月工资、但是没有准时过。最长一次拖延了11天)时让我回公司领工资。但是第二天老板发消息说我这种行为对公司和客户造成了巨大损失、不能姑息。视我为自动放弃当月薪水。我同她打电话交流她说这就是公司决定。我现在打电话给她她也不接了。我想咨询下我想要回我的工资、我能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措施来保证我的合法权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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