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书并付带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不能达成协议可否继续在公司工作
更新时间:2011-06-14 12:26:17
问题描述:
我与一公司订立了不固定的(长期在职十多年)劳动合同,因近年来身体健康状况不佳,听力每况愈下(曾经患过中耳炎),最近到市区级人民医院做了听力测试,被鉴定为三级残疾(听力)并在市残联办理了疾残证。再不能胜任公司原来的岗位工作,公司也不给予调换工种,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要求公司依照深圳市劳动合同法规给予按每年补偿一个月的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计发即14个月,但公司不答应如此赔偿,协议双方不能达成,本人能否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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