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赔偿培训费的询问
更新时间:2011-06-11 11:37:54
问题描述:
您好,我2010.7毕业后正式进入南京一家大型企业工作,公司给我们8期新入职的员工们,其中的100多位
员工进行了为期3天的项目管理培训、50多位员工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java软件开发培训,当时培训中让我
们签署了一个培训协议,协议要求我们为公司服务5年,如果在第一年内离职的话,参加3天培训的要赔偿
5000元,参加1个月培训的人需要赔偿1W元;以后每过一年,赔偿费用按比例减少。但是在我以后的工作
中,工作的职责跟这次培训内容无关。现在一年过去了,我因为工作劳累,身体不适,提出辞职,公司让
我赔偿9800多元,请问:需要赔偿这么多钱么?我问过劳动仲裁局,他们说这个费用不能按照协议的费用
计算,而是要按照当时培训所产生的费用计算,而且在赔偿的时候要求公司出具当时培训费用的收据,以
及赔偿的计算明细和赔偿收据,是不是应该这样子做呢?这个费用按照法律来说应该怎么算呢?而且,我
打听过了,好多参加这个培训的人走了都没有赔钱,不知为什么公司突然让我赔这个钱。希望能早日得到
法律的援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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