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部要解除我的租赁合同,这样合理不?
更新时间:2011-06-10 22:39:33
问题描述:
2004年我在市场管理部租了两套店铺,其中一间在2008年时转租给别人一间,去年到了约定交房租的时候,对方拒交房租又拒绝搬出的情况下找了一大帮的人把我们打伤,当时我们报了案警方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们结案,事情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其间市场管理部多次帮我们两家做协调工作,我主张回收店铺给自己用,在对方霸占长达半年多后,市场管理部建议我把门面房转让给对方。今天我们又收到市场管理部的对我们现在正经营着的这间店铺解除租赁合同的律师函,声称我方背着他们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他人牟取私利,给市场管理带来混乱现要解除我跟他们的租赁关系。请问他们有权解除我现正常经营的这间房子的租赁关系吗?还有我发生纠纷的那间房子还能回收回来吗?对方至今没有交付房租跟水电费,我们私下的协议也早就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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