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一房两卖,我已过户,如果延迟办理贷款是否违约?
更新时间:2011-06-10 07:22:32
问题描述:
上个月买了二手房,已付清首付,并过户成我的名字。
贷款正在审批过程中。。。
原本以为一切顺利,和房东约好6月份交清尾款,提前入住。
但今天接到另一个人电话,才得知,该房已在去年5月份就卖给他了,并于年前10月份入住了。由于当时没有土地证,所以没有过户。今年3月份的时候,由于房东迟迟不肯过户,这个第一买家就提起诉讼告房东,并调解过两次,调解未成,现在定于7月10号开庭。
这第一买家由于经常出差不在家,就端午前回家才发现锁被换了,报警110,后又去房产局调档查询,才得知房子被二卖了。
在他们这段诉讼调解的时间段之间,房产证本是抵押在房屋中介的。但房东在索取未果后,申报了挂失补办。和我们办理过户的时候,就是用这补办的房产证过户的。
现在房屋的所有权应该是没有争议的,已经过户给我们了。但是贷款还没办,还在审批过程中,我们还没去签字。
第一买家现在的诉讼请求也只是房东的违约赔偿,没有要房子。
今天第一买家找到我们,告知了我们这样一件事,问了我们目前的流程情况,意思是,贷款签字我们先不要签,用以制约房东。
现在我的问题是:我们和房东的合同上写的8月21号前以银行贷款的方式付清所有款项。如果现在不签字,等7月底他们的案子了结之后再办理贷款,到真正的银行放款,大约就是10月份了,超过了合同上的8月21号。那么,到时候房东会不会以此为理由告我违约啊???
第一买家让我不要签字办理贷款的原因是担心我办了贷款后,房东就不露面,从此找不到他了。
而且第一买家说,如果我现在知道了这事还继续协助房东办贷款,以后不会让我们顺利入住的,即使住进去了也会来闹,会堵门堵锁什么的。。。
所以我现在纠结的是,不办贷款怕被房东告,办贷款又怕收不到房,即使收到房还怕第一买家来跟我们闹。。。。
担保公司通知下周一去签字贷款,那我还要不要去签字办理贷款呢?
真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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