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能否能主张双倍工资?
更新时间:2011-06-10 09:57:37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中学做后勤工作,编外人员。参加工作时间是1996年3月,到2011年3月,我应该退休,不过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和学校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在这期间,这家学校一直没有与我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学校一直没有给我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买了)。
现在,我想向学校主张,2008年2月开始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
请问,我的主张是否有法律支持?我的主张是否受到诉讼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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