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劳动争议
更新时间:2011-06-05 19:11:35
问题描述:
我于08年1月至今在外包公司工作,公司今年1月至今没跟我签劳动合同,今年5月31日通知我6月份不用上班了。我找到公司,公司说按每年770元对我给我补偿。我要求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补偿,并补给我今年元月至今的双倍工资差额。公司不答应,并以协调岗位为由让在家待岗。我想辞职,公司说自愿离职没有补偿。请问我要是现在辞职有补偿吗?公司我们想在上班的工厂没和他们签合同他们不和我签合同是合法的,对吗?请尽快答复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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