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正当争取自己的权益?拜谢!
更新时间:2011-06-01 21:10:01
问题描述:
我在一公司工作了一年多,由于对该公司的业务感兴趣,认为有发展前途,于是在策划自己辞职后也开展同类型的公司但是会有自己的新项目。但是公司电脑有监控,上月底我在策划时被公司领导叫到办公室叫我签了一份离职协议还有一份事实说明,因为对法律知识的淡薄,没有去细细了解是否公平平等就签了。在事实说明中有一条提到本人承认已将公司机密资料外泄出公司(只是本人家中电脑上有,那是因为因为业务需要,方便周末加班才有的,并没有外泄给任何人):离职协议中有一条是限制2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行业、服务产品的公司,四年内不得从事自己在其公司所负责的区域,若有违约应支付其违约金拾万圆。还有一条写的是:甲方将保留向法院就本次乙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与第三方联系方人联系并策划开展与甲方公司同样业务的公司的事实提出上诉的权利。我查阅了相关法律,如果有竞业限制应当有竞业费的提及以及支付,但是协议中只字未提。我们公司是工资+提成,工资已于当月月底发放到我卡上,但是提成说要3-4个月后才能发,要看我是否违规。请问我是否能现在要回提成,另外对于事实说明以及离职协议对我不利的地方有哪些?还有关于竟业费等权益如何要回。谢谢您的仔细阅读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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