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在村民小组大部分人同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重新调整。
更新时间:2011-05-08 16:08:05
问题描述:
我所生活的农村,在1982年进行农村承包责任制后把村中的农田承包给每个农户家庭,按家庭人口数进行分配田地,我家共分得六份责任田,自此后就没有重新调整;期间,我家中的三个兄妹因读书问题把户口迁出到市、县区,并且这段时期家中的爷爷、父亲因病去世,现只有母亲一个农村户口。到今年的二月份,村中有部分人要求重新调整田地,并得到了大部农户的同意,但在没有全部通过的情况下把村中田地进行了调整,同时在没有征得我家人的同意下,硬性分给我母亲一份责任田,并且要求我家人把之前家中的六份责任田交给村集体进行调整分配。问:1、村集体这次重新调整田地是否合法;2、我家庭是否可以不把所承包的责任田交回集体,自己进行经营到土地法所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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