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们11户村民因增加人口,村民小组开会决定将一块土地分给我们作为口粮田。我们耕种后另外一户
更新时间:2013-06-13 15:40:38
问题描述:
2008年我们11户村民因增加人口,村民小组开会决定将一块土地分给我们作为口粮田。我们耕种后另外一户村民A以村民小组和他签订有合同为由,将村民小组告至法庭。2013年3月村民A以他的官司胜诉为由将我们耕种的十五亩小麦用除草剂全部打死。请问:这种行为是什么性质,是否构成犯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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