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
更新时间:2011-04-27 15:28:16
问题描述:
我2006年7月份因公出差发生车祸,被认定为工伤,劳动伤残鉴定为九级伤残,交通事故2009年10月处理完毕,共获得12万元的赔偿,后到劳动局进行工伤赔偿,给的答复是根据惯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超过了工伤标准,不予赔偿,请问现在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关于交通事故与工伤保险补差的条款,我在江苏金坛,是不是金坛当地政府的规定,我是否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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