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和工伤认定
更新时间:2011-04-23 20:35:03
问题描述:
我上班前在工厂食堂吃早餐时被同一工厂同事用硫酸泼右脸和颈部面积百分之十五、三度烧伤!现当事人已释放因为鉴定有精神病,受害人在医院费用需十万元左右,时间大概要七个月左右!目前所有费用均是受害人方垫付!请问这样的事能评定为工伤吗!医疗保险买了两个月能赔多少钱?另如果说我要提起民事诉讼一定要等到受害人的伤残鉴定和医疗费用出来以后才能上诉吗?谢谢各律师和劳动部门以及各领域朋友能给予急切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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